“东方冠亚签证中心”为社会各界人士协办因私领事认证,并通过外交部领事司指定单位统一申请办理各国驻华使馆认证业务,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关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领事认证分为中国外交部认证或其授权机构认证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如留学、因私出国等公证书送往域外使用,一般应办理外交部领事机关的认证及外国使、领馆的认证(简称双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需知
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分为民事及商务两大类,均需先经涉外公证处公证或特定机关的证明。对于个人送办民事类文书的认证申请,领事司认证处不予受理,当时人可委托 外交部指定机构代为申办领事认证。
认证收费构成
认证收费由三部分构成:外交部领事司认证、使领馆认证费,因各使领馆对不同的文件所收取的费用不尽相同,请来电咨询相关费用。
使馆、领事馆认证的流程
第1步
部分文件先经过贸促会或各地公证处的审核认证,贸促会和公证处审核需领事认证文件上的印章或者签字是否属实,审核后并由贸促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第2步
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认证,在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目前领事司并不直接接受个人申请的外交部认证及使馆领事认证,办理人员可经过外交部指定机构办理。
(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使馆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认证,部分国家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认证即可使用)
第3步
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领事馆认证,由各国使馆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使馆双认证)
总结:
各地公证处或贸促会认证——>外交部认证——>各国使馆、领事馆认证——>退回外交部
办证需知
1.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分为民事和商业两大类,均需先经涉外公证处公证或特定机关(贸促会等)证明(即做好公证书)
2.当事人将做好的公证书递交至我公司,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接案,材料合格后通知当事人付款。
3.使馆认证费随汇率变化时有调整,预收款低于使馆实际收款的,需补齐差额。
使馆领事认证加急
1.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加急(一个工作日)
2.各国驻华领、使馆认证加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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