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投标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搭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96号)要求,决定自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长治市工程建设招标项目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络配图)
一、自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凡进入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一律通过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包括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网上招标文件备案、网上场地预约、网上发布招标信息(含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等)、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网上开标(电子开标)、计算机辅助电子评标。
二、2017年8月31日零时前已发布公告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按照原流程进行。
三、各方主体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参与招投标活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可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
四、系统操作详见《系统用户手册》,《系统用户手册》可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
五、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提交时间为每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17:00前。
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政务中心四楼交易大厅设立咨询台,并开通了咨询电话:0355-376930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017年8月22日
(来源:长治日报)